关于深入推进“两网融合”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城管委(局)、供销社: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效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工作,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形成“两网融合”共识

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商务部、住建部等6部委《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和《湖北省推进城乡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各地城管部门、供销社要主动对接商务部门,高度重视“两网融合”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各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先选点探索,再全面铺开,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深度融合。

二、采取措施,打通“两网融合”渠道

(一)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发展基层回收网点。因地制宜建立基层回收网点建设标准,对社会各类回收站点进行清理和整合,对已有的回收站点进行改造升级,实现规范化经营;依托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发展一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实现“一网多用”。

加快建设区域分拣中心。对已建成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着力提升综合分拣处理能力;对在建和计划建设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主动对接规划部门做好项目规划和功能设计;促进基层回收网点与分拣中心建立对接机制。

增强产业园区带动能力。不断推进提升蕲春、汉川、谷城、荆门、恩施等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废塑料、废玻璃、废纸回收利用、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利用等业务,积极引进和采用先进装备、技术和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分拣加工精细化水平和资源利用率。

(二)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回收重点环节对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生活垃圾回收网络的资源共享,疏通回收领域的各个环节。

收集环节,在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路径时,充分考虑回收的便利,使可用资源优先得到回收,尽量避免可回收物进入垃圾清运体系,在提高资源回收率的同时,实现垃圾减量。

回收环节,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收集站点的整合,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回收站点设为可回收物暂存点,鼓励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鼓励龙头企业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转运环节,鼓励引入第三方社会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政府付费利用企业再生资源回收车辆,实现对垃圾转运站可回收物的转运;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回收市场、分拣中心应增设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分选集散场地,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的分拣、分类。

处理环节,鼓励将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和加工处理基地与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对接建设,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与乡镇垃圾中转站集并建设和使用。鼓励实施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再生资源末端市场,对无照经营、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以及扰乱再生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取缔。

(三)进一步加强低值物回收服务模式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以多种方式参与低值物回收。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信息化建设、专业化运营和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分类承包企业一体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就近回收、骨干利废(加工利用)企业专项回收的主渠道优势,创新绿色积分奖励回收、智慧平台网上回收、低值物品兜底回收等辅助方式,打造“三主三辅”低值物回收服务模式。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健全低值物回收利用相关政策和管理规范,建立低值垃圾政策保障机制,制定低值可回收物的财政支持政策,对低值可回收物进行专项资金补贴,形成低值垃圾回收处理的长效运作机制。

三、积极探索,推动“两网融合”创新发展

(一)探索建立“两网融合”管理模式。构建“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监督有力”的低值物回收管理机制。根据全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实际,低值物的回收工作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部门管理职责确定具体牵头部门,商务、供销、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好区域内低值物的回收管理。鼓励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信息平台,实现可回收物回收量、“两网融合”点、站、场及企业信息的统一管理。

(二)建立健全多元化可回收物市场体系。积极培育托底性可回收物市场主体。根据“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鼓励适度竞争、利于企业发展”的方向,通过适度扶持、特许经营等方式,培育行业主体企业,实现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托底性回收,有效遏制再生资源作为垃圾处置的趋势。鼓励多元化的市场参与模式,鼓励各类再生资源企业从事生活源可回收物的回收,培育一批有规模、有实力的利废龙头企业,引导扶持行业发展,促进再生资源回收。鼓励建设城市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鼓励在收集、分拣、转运、处理等环节融合发展,构建从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三)积极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手段,构建“互联网+回收”平台,创新互联网时代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利用支付宝、微信和网站,依托线下网点优势,形成线上呼收、交投,线下快捷上门服务收购体系。鼓励各地主体企业采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可回收物回收服务和统计工作,同时为上游回收企业与下游拆解企业提供信息资源,最终实现线上交投与线下回收的有机结合,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可回收物系统的信息化服务水平。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8月23日